法律禁止什么?
2021年第30号联邦法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制法》禁止进口、出口、转运、生产、制造、携入、持有或取得管制物质及相关行为,获授权的情形除外。
第10条适用于附表1、2、4(第1节)和5的物质。第11条适用于附表3、6、7和8。产生麻醉药品的植物在自第14条起的单独一章中处理。因此,持有本身依这些条文即构成犯罪,与第41至44条的个人使用犯罪相互独立。
刑罚是什么?
这些犯罪的刑罚由该法附表10规定,取决于物质和数量。在以贩卖或推广为目的的情形下,法律再加重刑罚。
根据第57条,违反第10条第1款或第14条,依附表10处罚;如果犯罪是以贩卖或推广为意图,或犯罪人属于敌对团体或有组织的帮派或为其利益工作,则处死刑。根据第58条,违反第11条依附表10处罚,在同样的加重情形下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第59条涉及获授权持有物质但违背授权目的的人:处不少于五年的监禁并处不少于100,000迪拉姆的罚款;如以贩卖或推广为意图,则升至无期徒刑并处100,000至200,000迪拉姆罚款。
为什么意图如此重要?
因为同样的数量,取决于被证明是为个人使用还是为贩卖或推广,可能适用差别极大的刑罚。
法律本身划出了界线:个人使用由第41至45条处理,而贩卖或推广的意图触发第57至59条的加重刑罚。实际上,检察机关依赖数量、包装、通信、资金以及抓获时的情况。辩方审查其中每一项以及它们能证明和不能证明什么。
常见的辩护有哪些?
通常的辩护思路涉及明知、控制、证据是如何取得的,以及犯罪如何定性。
包括被告人不知道该物质在场或对其没有实际控制,搜查、扣押或取样有瑕疵,实验室检验或保管链不可靠,以及事实表明是个人使用而非贩卖。没有一项能保证结果,每一项都取决于证据。
首先应该做什么?
未经咨询不要谈论该物质
关于归属和目的的陈述分量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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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仅持有就可能导致长期徒刑吗?
可能。第10、11、57和58条依附表10处罚持有和取得本身,刑罚随涉及的数量升高。
适用死刑吗?
法律在第57和58条中规定了,针对以贩卖或推广为意图,或为敌对团体或有组织帮派实施的犯罪,以及第59条中针对持证者的再犯。法院是否判处取决于证据,判决可以上诉。
医生或药剂师会承担责任吗?
会。第59条适用于获授权持有物质但违背授权目的的人。
外国人定罪后会被驱逐吗?
第75条要求法院下令驱逐被判犯该法任何罪行的外国人,有两项例外。请参阅我们关于驱逐出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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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指南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阿联酋立法门户网站上的2021年第30号联邦法令《禁毒法》(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官方文本,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译本与阿拉伯文原文不一致时,以阿拉伯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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