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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与国际刑警组织通报有什么区别?
引渡是一国将某人移交给另一国的法律程序。国际刑警组织通报是警方之间的警示。通报不是逮捕令,本身也不会把任何人送到任何地方。
国际刑警组织将红色通缉令描述为请求全球执法机关查找并临时逮捕某人,以待引渡、移交或类似法律行动,并表示各成员国依照本国法律决定是否逮捕。引渡则依据国内法和条约决定。
阿联酋如何处理引渡请求?
阿联酋刑事司法国际合作法规定了程序:通过外交渠道提出书面请求,检察院审查,主管法院开庭审理,可以上诉,以及部长批准。
2006年第39号联邦法第7条要求,除其他条件外,该行为在两国均可处至少一年的剥夺自由刑。第9条列出了不得准予引渡的理由。
为什么这类案件需要尽早聘请律师?
因为关键期限很短:被捕者必须在48小时内被带到检察院,对引渡裁定的上诉必须在30天内提出。
通报还可能在任何法院介入之前就影响出行和银行业务,所以我们同时审视阿联酋的程序和国际刑警组织的档案。
首先应该做什么?
弄清您面对的是哪种程序
是阿联酋的引渡请求、国际刑警组织通报,还是两者兼有?您手中的文件决定下一步。
不要出行去试探情况
在机场被拦下是得知通报存在的最糟糕的地方。
保留每份文件和消息
任何机关发来的传票、令状、通报、法院文件和消息,并记下日期。
联系任何机关之前先致电我们
您对银行、使馆或警方说的话以后可能被使用。
请致电 +971 50 653 1334 或通过 WhatsApp 联系我们,我们随时回复。
常见问题
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等同于逮捕令吗?
不等同。国际刑警组织表示,红色通缉令是国际警示,不是逮捕令,也不能强制任何国家逮捕某人。
阿联酋会引渡本国公民吗?
2006年第39号联邦法第9条第1款规定,如果该人是阿联酋公民,则不得准予引渡。
详细指南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2006年第39号联邦法《刑事司法国际合作法》,阿联酋立法门户网站上的英文官方文本,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该门户网站显示该法有效,最近更新于2023年9月28日。译本与阿拉伯文原文不一致时,以阿拉伯文为准。 国际刑警组织相关陈述的资料来源:interpol.int 上的关于红色通缉令和关于通报,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国际刑警组织可能修改其规则,请在依赖前核对现行文本。
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页为英文指南的中文译本。如有出入,以英文版本和法律的官方文本为准。 阅读英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