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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可以被逮捕?
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外国司法机关的逮捕令,检察长或其代表可以下令拘留60天,直至收到请求(第15条)。
一旦收到请求,如担心其逃跑,检察长或其代表可以下令逮捕(第16条)。
被捕后的第一步是什么?
必须在48小时内被带到主管检察院,被告知逮捕原因和请求的内容,并有权在讯问时有律师在场(第17条)。
这一阶段是尽早获得法律意见效果最大的时候。
可以被释放吗?
可以。检察长或其代表可以依职权或应当事人请求下令在保证条件下释放。释放不妨碍收到请求后再次逮捕60天(第15和16条)。
部长拒绝批准时,检察长下令释放(第26条)。等待移交期间的羁押不得超过60天(第28条)。
首先应该做什么?
立即要求律师
您有权在检察院讯问时有律师在场。
核对48小时
记下您被捕的时间和被带到检察院的时间。
准备保证条件
释放是在检察长确定的保证条件下进行,所以要备齐住址、护照情况和您与阿联酋联系的证明。
留意60天的期限
根据紧急令状的拘留和之后的再次逮捕各为60天,所以我们追踪日期。
请致电 +971 50 653 1334 或通过 WhatsApp 联系我们,我们随时回复。
常见问题
有固定的保释金额吗?
法律规定的是检察长确定的保证条件下释放,而不是固定金额,所以要求什么由个案决定。
法院会审理保释申请吗?
第15和16条的释放规定将权力赋予检察长或其代表,所以申请向检察机关提出。
相关指南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2006年第39号联邦法《刑事司法国际合作法》,阿联酋立法门户网站上的英文官方文本,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该门户网站显示该法有效,最近更新于2023年9月28日。译本与阿拉伯文原文不一致时,以阿拉伯文为准。
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页为英文指南的中文译本。如有出入,以英文版本和法律的官方文本为准。 阅读英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