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妨害司法?
2021年第31号联邦法令(《犯罪与刑罚法》)第315条,对意图误导司法机关、调查机关或证据收集,修改人员、场所或物品的状况,隐匿犯罪证据,或明知而提供关于它的虚假信息的任何人,处监禁。
误导的意图是核心。在没有该意图的情况下清理现场或删除消息是另一回事,但可能被解读为隐匿。
文件呢?
第316条,对为误导调查机关或诉讼而隐匿、销毁或占有提交给调查机关或在诉讼中的文件、契据或其他物品的任何人,处监禁并处罚款。即使文件留在提交者手中直至被要求,也适用。
第317条,对依法有义务提交有助于查明提交给法院事件的文件或物品,却在许可情形之外拒绝提交的任何人,处最高六个月监禁或最高5,000迪拉姆罚款。
帮助嫌疑人可以是犯罪吗?
可以。胁迫证人隐匿证据或作不实陈述属于第308条的范围,而破坏封条或篡改被保管的物品另有专章规定。
帮助被告人逃跑或藏匿他们的人也可能面临指控。在帮助任何参与调查的人之前,请先咨询。
如果我持有证据,该怎么做?
保持原样,记录您是如何得到它的,并交给您的律师,由其决定如何以及是否提交。
不要销毁、修改或移动它。合法且及时的提交会保护您。
首先应该做什么?
原样保存一切
设备、文件、消息。
不要整理或删除
那可能看似隐匿。
列出您持有什么以及何时得到的
一份简单的说明。
通过律师提交
不要把东西交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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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删除消息是妨害司法吗?
可能是,如果是意图误导调查人员(第315条)。不要删除。
刑罚是什么?
监禁(第315条),文件方面是监禁和罚款(第316条)。
我必须交出我持有的文件吗?
如果依法有义务提交,拒绝依第317条处罚。
这适用于证人吗?
胁迫证人属于第308条的范围。
相关指南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阿联酋立法门户网站上的2021年第31号联邦法令《犯罪与刑罚法》官方文本,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译本与阿拉伯文原文不一致时,以阿拉伯文为准。
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页为英文指南的中文译本。如有出入,以英文版本和法律的官方文本为准。 阅读英文版
